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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出台农村低保救助保障法律法规

来源: 湖南日报  浏览字号: 2009年03月11日 08:26

  湖南日报北京3月10日讯(记者蒙志军)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的生存状况,提高农村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是在湘全国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话题。记者从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获悉,杨绍军、刘本之等部分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已联名向大会提交建议,呼吁。

  建议中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农村贫困问题,着力开展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在全国初步建立起了以农村低保救助、五保供养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以医疗、住房、助学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以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村社会救助仍处在一个基础弱、起步低、底子薄的阶段。

  针对这一问题,杨绍军等代表用了半个月时间,深入我省农村作了广泛调研。调研发现,当前农村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救助理念落后,着重在“救急”上。立法不完善,国家尚没有出台农村社会救助法,已出台的救助制度不够完善,农村低保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出台。整体救助水平低,资金投入不足。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五保供养存在资金无保障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大病医疗救助效益不明显。

  为此,杨绍军等代表建议,要加强农村社会救助立法工作,建议国家出台社会救助法,同时对已经出台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适应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形势,达到覆盖面更广、功能更齐全、资源更丰富、效率更高、效果更好的目的,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存状况。要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避免出现施救中的重复、遗漏或者相互推诿的现象,以降低救助成本,统一救助标准,提高救助效果。要完善救助资金筹集体系,建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要认真落实与农村低保相关的各项配套政策。要完善救助工作造血体系,从根本上改变以前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救助模式,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农村困难对象在生产和经营中的优惠扶持政策,从文化教育、劳动技能、生产发展、经营服务等方面给予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从而不断提高他们自身的造血功能,使他们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从根本上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编 辑: 温泉
责 编: 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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