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选举应明确界定贿选
全国人大代表、 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新建村党支部书记蔡德宽认为,目前一些村委会选举中的贿选等不正当竞选手段,影响了村级组织的健康发展,但相关法规缺乏对贿选的明确界定及惩治,亟待补充完善。
据蔡德宽代表介绍,当前,村委会选举竞争越来越激烈,竞争的手段和形式有合法与非法、正当与不正当之分。对于不正当的选举竞争方式,我国法律列举的有威胁、贿赂、伪造选票三种,蔡德宽认为最难以认定、最不好处理的是贿选。为此,蔡德宽代表建议,村委会选举法应对认定贿选的标准、条件、程序作出明确界定,并增加严厉惩处贿选违法行为的条款。另外,建议将贿选的调查取证、钱物追缴等工作,交给既有侦查权力、又有侦查手段的司法部门负责侦查、认定。
编 辑: 温泉
责 编: 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