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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玲:加快《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进程

来源: 法制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3月07日 18:45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律制度,是我国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刘玲说,由于人民调解工作缺少法律的支持和保护,目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所以必须加快《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进程,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在科学、规范、依法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多年来,调解作为诉讼外解决纠纷的替代方式,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刘玲代表说,当前我国处于体制转型期,需要人民调解来解决的纠纷逐步上升。但目前许多当事人宁可选择诉讼途径,也不愿意选择人民调解解决途径。主要原因就是人民调解法制建设滞后。

    刘玲代表说,人民调解工作由于缺少法律的支持和保护,目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数量呈总体下降趋势;二是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落实、补贴经费难以保障;四是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仍然停留在比较低的水平上;五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要解决当前人民调解的主要问题,就必须加快《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进程。”刘玲代表建议,吸取国外已经制定颁布调解法的做法和我国各地在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法律地位、调解原则和程序、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经费保障加以确定,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法制网张庆水王芳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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