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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法治中国建设大局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3年03月16日 09:44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这是工作人员在发选票。本报记者 居杨摄  

  法制日报记者胡新桥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刘志月

  “要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就必须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牢牢把握加强法治建设和提高执法公信力‘两个主基调’。”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代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工作主基调是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决定性的主导思想,是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月11日上午,湖北代表团分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专访了敬大力代表。

  敬大力认为,确定检察工作主基调的基本依据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始终保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回应人民期待,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人民性,体现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全面履职勇于担当,始终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看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对2013年工作的安排,敬大力深表赞同,认为报告体现了“加强法治建设”的要求,贯彻了“提高执法公信力”的精神。

  “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党的十八大的要求,也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显著标志。”敬大力说,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时,他深刻体会到,法治中国建设本身就是大局,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各项事业法治化就是服务大局。

  敬大力认为,检察机关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大局,就要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各项事业法治化,推动营造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及法律至上、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在敬大力看来,把握加强法治建设这一主基调,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正是基于这一认识,今年,湖北省检察院把“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年度25项重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方面。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做好服务大局的工作,我们近年来也一直不遗余力地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敬大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5年来,湖北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坚持长期治理、健全长效机制、落实治本措施”的思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扎实开展扣押、冻结款物检查等5个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针对执法不规范“顽症”,落实看守所职务犯罪讯问室建设、办案区视频监控、讯问室强制物理隔离等24项任务“倒逼”规范执法,着力构建“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制度规范为基础、以执法管理为前提、以监督制约为关键、以执法保障为条件”的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加强执法管理,湖北省检察院成立执法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全省检察机关统一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实行“全面管理、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执法管理模式,提高规范文明执法水平。

  “提高执法公信力需要坚持不懈,一以贯之。”敬大力表示,把握“提高执法公信力”主基调,要求检察机关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体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的要求,解决好自身在思想认识、执法观念、工作作风、检察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战斗力,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进而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 辑: 马明芳
责 编: 马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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