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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

来源: 检察日报  浏览字号: 2013年03月10日 15:30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徐安(左)做客正义网。   闫昭摄

  “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新闻消息的发布者;微博、博客、微信传播又快又广,也成为揭露腐败的一个重要途径。这是检察系统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3月9日,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代表做客正义网、腾讯网联合推出的“2013年全国两会访谈”时,结合反腐工作的新形势,介绍了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工作中收获的反腐心得。

  检察机关要会用、善用网络平台

  从“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到陕西“微笑局长”再到“房姐”、“房妹”,随着其中一些人由网络热炒进入司法程序,网络反腐成了社会热点。

  徐安说:“网络反腐是检察系统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检察机关应该积极正视这些现象,充分地运用好网络反腐,并引导网络反腐走上法治的轨道。”徐安介绍,早在2001年,江苏省检察院就开通网上举报通道。目前,江苏省检察系统的控告申诉部门已全部实现专人专职,建立起了举报腐败的网络新平台。他说:“检察机关不仅要通过网上举报平台积极接受人民群众对腐败问题的举报、控告,还要主动对海量的网络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职务犯罪办案线索。改变以前必须要群众来信,或者要到检察机关登门拜访才受理举报的传统方式。”

  徐安认为,检察机关还应该高度关注网络上的涉检舆论。“网络也是强化检察系统自身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江苏检察系统,对于涉检舆论,尤其是群众反映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的问题,我们都会认真研究,及时给予回应。”此外,徐安认为,检察机关还要善于运用网络媒体“发声”。转变思想观念,克服关门主义、神秘主义等倾向,改变只做不说、多做少说的习惯,不仅要又做又说,而且要说得准、说得好、说得及时。“我们通过整合检察门户网站设立检察官方微博,发布检察机关的工作信息,及时和网民开展互动,传递检察工作的情况。”

  要依法反腐,靠制度反腐

  徐安说:“尽管我们党和国家多年来一直坚持反腐败,但是由于中国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在转型过程中一些制度建设跟不上,制度执行力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再加上社会上存在着很多消极腐败现象。反映到国家公职人员中,有一些人经不住诱惑,走入了腐败的深渊。”

  “现阶段我国的腐败犯罪,特别是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的案件呈现明显增长趋势。另外,隐蔽化、智能化、揭露和查处的难度加大也成为现在腐败的特点。”他说:“这些腐败特点,要求检察机关加大反腐力度,根据中央的新部署,根据高检院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依法反腐职能,坚决惩治腐败,提高检察机关反腐的公信力。”

  徐安认为,今后一个时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这将成为反腐的一个重大课题。他说:“反腐败不能搞运动式的,必须要依法反腐,靠制度反腐。制度反腐才能够持久,才能够发挥长久的效益。实践证明,如果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最终消除腐败,就必须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建立起有效制度,并且加强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形成促使公职人员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预防腐败你我都有责任

  “职务犯罪会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有权利参加到预防职务犯罪中来。”徐安说:“人民要当家作主,在预防职务犯罪中也必须要依靠群众。这是一种把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相结合的新模式,是依法反腐与依靠人民反腐结合的新做法,也是我们党和国家群众路线在反腐败斗争当中的一个直接体现。只有把群众发动起来了,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才能真正扎实开展。”

  徐安介绍,南京市检察院从2003年就搭建了预防平台,到目前,全市有将近1300家单位积极参与这项活动,几乎囊括了南京市所有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将近十年的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以南京市前些年职务犯罪一度高发的金融领域为例,参加“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后,由原来每年大概30多件职务犯罪,减少到现在的每年一两件,有的年度还没有发生。

  徐安说:“江苏一家大型的外贸企业,通过参加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活动,400多人的单位十年里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十年来连续3次被授予先进单位的称号。因为是职务犯罪预防的先进单位,有良好的信誉,公司上市时给加了分,就是金融危机时他们也能从银行贷到款,这让他们切实感受到预防职务犯罪也是生产力。”

  徐安告诉记者,在总结南京市检察院的经验和做法之后,2012年6月份,江苏省检察院通过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面向全省提出“关于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意见”,拉开了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的序幕。(王义杰 高鑫)

编 辑: 马明芳
责 编: 马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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