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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人大常委会组织在疆全国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专题研读学习民法总则草案

来源: 新疆经济报  浏览字号: 2017年02月06日 09:31

    为提升在疆全国人大代表对法律案的理解和认识,提高法律案的审议质量,2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在疆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专题学习,研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简称《民法总则(草案)》),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传达和解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几个主要问题”的辅导讲话,并对在疆全国人大代表在学习过程中的疑问进行解读。

    《民法总则(草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已基本成熟,拟提请今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乃依木·亚森表示,民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形成的《民法总则(草案)》已基本成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执政为民的宗旨,非常及时、十分必要。《民法总则(草案)》对规范民商事行为将发挥重要作用,充分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涵盖了社会中有可能被侵害权利的方方面面,凸显了对公民民事权利的法治保障和尊重。民法典由总则和各分编组成,《民法总则(草案)》也为尽快形成民法典奠定了基础。

    参加研读学习的在疆全国人大代表们认为,《民法总则(草案)》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规范了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与人民群众关系极其密切,通过编纂民法典,对健全民事法律秩序、加强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发挥重要作用。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起着统率性、纲领性的作用,是编纂民法典的首要和关键环节,意义重大。

    研读学习班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里加提·苏里堂主持。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新光等23名在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和讨论。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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