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研读讨论民法总则草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统一部署,1月2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在苏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研读讨论民法总则草案。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主持会议。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总则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并决定提请今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民法有“万法之母”之称,民法典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编纂民法典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是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
吕振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会前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民法总则草案,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有利于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有利于更广泛地集中民智、凝聚共识,使民法总则充分体现全国人民的共同意愿,为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营造更加良好的氛围。他希望各位代表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观看辅导报告,仔细研读立法资料,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他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代表讨论情况,及时解答询问、释疑解惑,并认真做好记录,把代表的意见原汁原味地整理汇总,按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会上,代表们集中观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就民法总则草案的几个主要问题所作的讲解辅导视频,并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