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召开重点建议办理座谈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关于开发清洁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的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处理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办理,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督办。为此,5月23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在北京召开可再生能源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来自内蒙古、广东、河北、重庆、西藏、辽宁、上海、浙江、湖南等省(区、市)的代表,全国人大环资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电监会、国家海洋局、国家电网公司等部门有关同志及部分专家共6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领衔代表对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就代表所提建议及问题作了解答,并介绍了近年来所做的工作。与会人员还就相关问题交换了意见。认为,座谈会达到了交流和沟通的目的。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将按照座谈会商定的办理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汇总各方面的意见,认真答复代表。
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沈掌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