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办理工作领导责任制
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9件。内容主要涉及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强基层知识产权工作,做好对台知识产权合作,强化医药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等方面。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建立了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局长对办理工作负总责,主管办公室副局长具体抓,各分管副局长对分管工作领域办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承办司一把手对本司办理工作负直接责任,由办公室协调、督办。
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办理时限,强调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邀请代表参加调查研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并做好总结宣传工作。(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杨胜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