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提出追踪办理工作任务目标
2010年,为巩固和扩大前期办理成果,人民银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建议”进行追踪办理,拟定了具体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了追踪办理工作的任务目标。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力度,全方位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加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倾斜政策;积极拓展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融资,不断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规范各类产业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民间投资,引导民间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完善多层次的信用增级体系等有效措施,力争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企业贷款增速,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占新增企业贷款比重进一步提高。
方案拟定了追踪办理工作的进度安排。6月份为沟通协调阶段,密切承办单位之间的交流协调,继续和相关代表联系沟通,适时召开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座谈会。7月至8月为调查研究阶段,重点调查中小企业比较集中地区,具体了解当地省市中心支行和分行的业务指导情况,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情况以及当地企业的融资情况。9月至10月为总结阶段。(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余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