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加强追踪办理,确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完成
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问题的建议”,交由水利部继续追踪办理。水利部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拟定了追踪办理工作方案。
水利部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工作目标,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和地方各级政府与水利部门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以及《东部地区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内项目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水利部提出,将以代表建议追踪办理工作为平台,结合部内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地按照“汛前完成主要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的要求,逐库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个阶段具体工作计划,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控;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管,要求各方面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各种措施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满足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组织项目验收,确保2010年底前如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目标。(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余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