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召开代表建议交办暨经验交流会
2010年,工商总局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43件。
4月16日,工商总局在加强办前分析基础上,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暨经验交流会。王东峰副局长主持会议并对办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工商总局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机关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规定》,推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办理分级负责制,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把代表建议办理与解决实际问题、吸收合理化意见、推动工作相结合。办理答复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实际情况。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报刊,宣传代表建议发挥的积极作用,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唐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