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代表建议办理协调工作组
2010年,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根据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制定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提出了办理工作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拟定了具体办理措施。
国家开发银行对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启动专项协调机制,成立由分管行领导为组长,办公厅、业务发展局、评审一局、人事局、规划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工作专项协调工作组。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实行行领导、相关局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办理工作,提出办理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规范工作流程,对接办、沟通、行文、会签、审批、印制、邮寄等重点步骤和环节实行严格管理。
国家开发银行还启动分级督办工作机制,将代表建议全部列入督办事项,办公厅全程实施监督协调,承办部门具体跟进督导;办公厅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承办部门定期汇报办理进度。5月底前,对全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集中复核,杜绝延时或遗漏现象,确保如期完成办理工作。(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沈掌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