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认真做好重点建议督办工作
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关于开发清洁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作为重点建议,交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单位办理,全国人大环资委督办。环资委成立由陈希明副主任委员牵头的督办小组,9月张文台副主任委员与有关部门赴赤峰市考察风电发展情况,听取工作汇报,10月环资委调研室与傅勇林等5名代表参加国土资源部牵头赴浙江、山东调研活动,考察农村宅基地、村庄整理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典型地区。
开发清洁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重点建议,国家能源局召开专门座谈会、开展调研、召开电网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太阳能发电政策等措施,组织开展全国风能资源详查和评价工作,积极推动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建设,国家发改委起草《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由国务院正式颁布。
对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点建议,国土资源部积极推进重点处理建议办理,会同有关部委研究拟订《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形成《划拨用地目录(修订稿)》;编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修订与土地使用标准不一致的建设标准和涉及规范;加大对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制度,完成《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同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研究制定各类建设用地财税政策。
(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沈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