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多措并举提高办理实效
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关于开发清洁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的建议,交由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等8个单位重点办理,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督办。
发改委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采取四项措施:召开专门座谈会,邀请李万忠等7名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专家,共60余人参加,听取代表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开展可再生能源调研活动,赴江苏和内蒙古区赤峰市分别考察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和风电开发情况,进一步深入了解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问题,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召开适应可再生能源发电快速发展的电网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适应可再生能源发电要求的电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促进太阳能发电发展的政策,尽快启动我国太阳能发电市场,积极推动太阳能发电的发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代表建议,不断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服务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沈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