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等认真办理农村沼气建设的重点建议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关于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建议确定为重点建议,交由农业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办理,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督办。农业部等单位高度重视,成立办理工作组,制定专门方案;加强与代表沟通协调,把书面答复与电话沟通、走访、座谈调研相结合,先后与其中8件建议的领衔代表进行了联系;并邀请部分提出建议的代表,赴贵州、四川、河北、河南、吉林、辽宁、浙江、江西等地调研。
在办理中,各有关承办单位将起草的答复意见与领衔代表反复沟通协调,取得代表认可。答复后,农业部等认真抓好落实。能够马上落实的,立即着手落实;需要逐步落实的,责任明确到部门和人员,确定落实时限,并按进度及时与代表沟通;需要多部门共同落实的,主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暂时无法落实的,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目前,重点建议涉及的加大农村沼气建设投入、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完善沼气建设项目管理、推进沼气产业化发展等几个方面内容,大多数已得到有关单位采纳,并通过办理取得成效。代表们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简仪初 2008年1月10日)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沈掌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