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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来源: 《人民日报》  浏览字号: 2007年10月28日 00:0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123件,要求制定法律17部,修改法律22部,经研究后合并为39项。

  这是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后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突出反映了代表为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的要求和愿望。我委按照中央九号文件的要求,把议案办理工作与委员会承担的立法、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等项工作相结合,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及时与代表沟通的基础上办理代表议案。3月,我委召开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会议,将123件议案交各有关部门,听取各单位对代表议案所提立法项目的意见和建议。8月,我委再次召开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会议,邀请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及立法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将议案办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议案领衔代表进行了反馈。2007年10月15日,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对代表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22件代表议案提出的2项立法,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关于修改律师法的议案11件。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律师法修订草案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二十九次会议两次审议修改,已比较成熟,争取在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已充分体现。

  2.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议案11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给予了极大关注,各地也积累了不少法律实施的经验,我委进行过多次调查研究,两次召开议案领衔代表座谈会,并与有关部门就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条款达成共识。国务院提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19件代表议案提出的5项立法,已经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2007年立法计划

  3.关于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4件。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民政部已完成修订草案起草工作并报送国务院。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关于居委会的性质、功能和目标定位以及居委会组织建设、管理方式和工作经费改革等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组织专门力量逐一进行研究。建议国务院适时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4.关于制定社会救助法、农村社会救助法的议案5件。社会救助法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已完成社会救助法草案的初稿,计划年内报送国务院。代表议案中提出包括农村社会救助在内的建议在草案中已有体现。建议国务院适时将社会救助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5.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议案2件。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代表议案中提出的一些问题正在解决,有些涉及政治体制、司法体制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研究。建议待修订草案成熟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6.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3件。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取消企业检察院、落实检察官的工资和其他待遇、实行人员分类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在现行法律实施过程中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有关检察院管理体制以及公益诉讼、监督权的程序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涉及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还在做进一步研究,建议待修订草案成熟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7.关于修改消防法的议案5件。消防法修订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研究、修改公安部起草的修订草案稿,争取按计划报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41件代表议案提出的7项立法,5项已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项正由有关单位研究起草,建议条件成熟后列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8.关于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9件。我委已连续三年对该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修改建议。目前,民政部已完成该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报送国务院。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已充分考虑和吸收。建议国务院适时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9.关于修改保密法的议案2件。国家保密法修订已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家保密局已完成该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报送国务院。建议国务院适时将该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0.关于修改残疾人保障法的议案3件。民政部、中残联已完成该法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报送国务院,草案稿吸收了议案中所提意见。我委针对该法的修订问题进行过多次调研,并将继续做好研究论证工作。建议将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1.关于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养老服务法的议案6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已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关于制定养老服务法的建议,其内容可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一并考虑,可不单独立法。建议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2.关于制定慈善法、慈善事业促进法、募捐法,修改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议案12件。慈善事业促进法已列入国务院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民政部已起草了慈善事业促进法送审稿,并吸收了议案提出的建议。我委赞成规范慈善事业和募捐活动。建议国务院在总结现行公益事业捐赠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该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并研究慈善事业立法问题。

  13.关于制定人民调解法的议案6件。我委赞成该项立法。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正在开展该项立法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并将认真研究采纳代表议案中所提建议。

  14.关于制定户籍法的议案3件。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涉及社会管理的诸多方面和法律法规的调整,制定户籍法是必要的,但要根据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进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通盘考虑。建议待条件成熟时,将户籍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四、41件代表议案提出的25项立法(其中修改法律10项,单独立法15项),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可暂不考虑修改法律或专门立法

  15.关于修订公务员法的议案2件。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仅一年,尚待积累实践经验,目前不宜修改。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关于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等问题,可结合各地实施公务员法的经验一并研究。

  16.关于修改行政监察法的议案1件。议案建议改革现行行政监察体制,并相应修改行政监察法。经研究,目前尚不具备条件,暂不考虑修改。

  17.关于修改收养法的议案1件。1998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收养法进行了修订。代表议案中提出的收养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将通过制定实施办法予以规范,目前可暂不考虑修订收养法。

  18.19.关于修改法官法的议案3件、修改检察官法的议案3件。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先后两次对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跟踪检查。代表议案中提出的问题,有些已得到解决。关于法官、检察官管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对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行试点的基础上,正在改革法官、检察官遴选、招录和管理体制。关于修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任职条件问题,涉及干部任用、管理政策,需要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框架内统筹考虑。司法考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问题也在研究当中。目前可暂不考虑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

  20.关于修改监狱法的议案2件。监狱法的修订涉及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调整,目前可暂不考虑修改。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与实施监狱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制度,以利于监狱法的实施。

  21.关于修改人民警察法的议案1件。警察法实施以来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有关部门针对法律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完善落实相关制度,保证警察法全面实施。

  22.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议案2件。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增加指纹信息和DNA数据的问题,在居民身份证法立法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并涉及需要巨额资金投入,因而未能采纳。建议公安部门认真研究居民身份证法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配套规章,改进执法工作。

  23.关于修改枪支管理法的议案1件。目前枪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如何依法管理和严格执法问题。建议公安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保证枪支管理法的有效实施。

  24.关于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1件。治安管理处罚法从2006年3月1日才开始实施。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中提出的问题,不断总结执法实践经验,完善配套规章,把现行法律执行好。

  25.关于制定人才法的议案1件。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包括公务员法在内的人事管理法律制度,但按目前人才管理制度建设的进展情况,立法条件还不成熟。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积累经验,积极推进人才立法工作。

  26.关于制定信息公开法、政务公开法的议案2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代表议案中提出的大部分问题包括政务公开的建议,在该条例中已得到基本解决。建议先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范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待有了实践经验,再研究考虑立法问题。

  27.关于制定殡葬法的议案2件。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已列入2007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国务院法制办已将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拟于年内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殡葬立法问题,宜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后,结合其实施情况再行研究。

  28.关于制定家庭财产申报法的议案1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中央一系列重大举措的落实,将为进一步研究制定、完善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创造立法条件。目前应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制度和相关技术支持,然后再研究制定与我国政治、社会、法律制度相适应的财产申报法。

  29.关于制定举报法、举报人保护法的议案3件。检举、控告违法犯罪行为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及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十多部法律中,都有处理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规定。当前加强举报工作首先应将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好,严格依法办事。单独立法问题,可在总结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

  30.关于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法的议案1件。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关键是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切实执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遵守制度,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制定单项法律,需要继续研究和论证。

  31.关于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在全国开展尊重和执行法律教育的决定的议案1件。不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并将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该决议得到切实执行。

  32.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的议案2件。为了防止和纠正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执法不公的问题,检察机关正在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目前这项制度还在试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做进一步规范。

  33.关于制定信息(网络)安全法和网络犯罪控制法的议案3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000年作出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也有具体规定。目前在网络犯罪和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应通过严格执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或出台司法解释解决。国务院正在起草信息安全条例。建议在总结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再研究是否制定一部网络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法律。

  34.关于制定人民警察警械和武器使用法的议案1件。国务院1996年发布施行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对于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正确使用警械武器,及时有效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现行条例实施经验,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方案。

  35.关于制定社区矫正法的议案2件。社区矫正制度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修改和完善,待条件成熟时再研究启动社区矫正立法。

  36.关于制定法律援助法的议案2件。国务院已于2003年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目前主要应贯彻落实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取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再考虑制定法律援助法。

  37.关于制定见义勇为法的议案1件。见义勇为行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该给予奖励和保护。是否要用法律来规范,特别是对“见义不为”行为是否要追究法律责任,各方面意见分歧较大,建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此作进一步研究。

  38.关于制定社会志愿服务法的议案1件。近年来,我国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很快,对于提高公民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是否有必要制定这方面的法律,需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

  39.关于设立我国少年法院的议案1件。从各地了解的情况看,现有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机构基本适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和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上述123件议案的主要内容及具体审议意见,请详见附件。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2007年10月15日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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