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主要负责同志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要求
2012年,质检总局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99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支树平局长多次作出指示,提出办理要求。他强调,今年办理工作一定要细致、扎实,体现质量。凡需解释件一定要与提出代表见面沟通。语言文字一定要精确、和气。
3月15日,支树平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要求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保证质量。一是明确分工。办公厅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把建议交相关司局办理,明确办理程序、办理要求。二是提高办理质量。承办司局要注意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尤其是回复意见与建议提出的问题相左时,要专程登门拜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是保证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要按建议办理时限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办公厅要抓好督促检查。四是加强宣传。实行“开门办建议”,利用质检“两报”、“两刊”、“一网络”积极宣传建议办理情况,树立良好形象。对上年承办的建议,支树平局长还批示要求继续抓好跟踪落实。
4月20日,质检总局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传达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精神和支树平局长指示要求,通报去年办理工作情况,提出今年办理工作具体要求。总局17个承办司局分管领导及综合处长参加会议。同时,质检总局办公厅印发办理通知,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复文格式、复文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
质检总局要求,对代表多年多次提出、尚未解决的建议,各承办司局应进一步加大重视力度,尽量争取直接与代表面对面交流,共商解决问题办法。对涉及相关行业、产业发展的建议,应广泛听取相关企业特别是行业协会的意见,对建议中反映的不利于行业、产业健康发展的事项,要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在职能范围内予以积极办理,最终形成行业、企业、代表都满意的办理效果。对部分需突出重点办理的建议,各承办司局分管领导应亲自组织协调,采取个别走访或召开小型座谈会形式,通报办理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努力做到代表表示满意后再正式答复代表。
质检总局表示,将根据各承办司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具体情况,及时下发督办、催办通知,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工作。同时做好办理工作总结,结合办理方案设计、与代表沟通情况、复文质量、办理效果、公开宣传及总结情况等评价指标对各承办司局办理工作进行评估,对优秀承办单位予以通报表扬。(简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