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结合建议追踪办理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建议”,继续交由卫生部牵头追踪办理。
卫生部在2011年追踪办理基础上,制定了2012年追踪办理工作方案,涉及代表建议情况分析、追踪办理工作安排、有关办理措施和办理要求等方面。
方案提出,继续沿用2010年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追踪办理工作,研究重大事项,作出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医管司)具体负责办理工作的沟通、联系和总结,各协办部门积极配合,各负其责。
方案要求,各承办司局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具体承办人员,及时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加强承办司局之间的配合、支持。牵头司局要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全面充分了解追踪办理后,相关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进展、新问题,及时改进和调整工作思路,认真研究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把追踪办理与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工作要求,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卫生部表示,2012年追踪办理工作完成后,将继续向代表通报相关工作的最新进展。(简仪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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