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要求发挥代表建议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
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97件。国务院法制办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宋大涵主任对做好今年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
代表在建议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比较集中,有“较大的市”审批,慈善法、食品安全法、精神卫生法、航道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征信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法的制定,土地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预算法的修订等,所涉法律法规草案大部分进入国务院法制办审查阶段或已列入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国务院法制办要求各承办司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同政府立法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制订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有些法律法规草案直接征求代表意见,在立法调研过程中听取代表意见。采取电话、信函、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简仪初)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