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加强组织协调 规范办理程序
2016年,安监总局共承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61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同志作出批示,要求认真细致做好2016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安监总局要求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认真学习核对各项资料,细化单位内部工作责任分工,建立办理台账,确保办理人员、责任、时限等落实到位,按时依程序和格式完成办理工作。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对照通知要求,倒排工作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代表建议答复工作。
同时,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通过发函、走访、调研、座谈、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就办理方式、办理结果、是否公开等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并按要求寄送《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所有建议均须经代表同意后,方可办理答复文件。以办理建议为契机,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编 辑: 王伟
责 编: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