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出制定农业保险法 农委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启动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了解到,农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在条件成熟时启动农业保险法立法调研工作。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史贵禄、徐淙祥等61位代表提出两件议案,建议制定农业保险法。议案提出,现行农业保险条例不足以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建议制定农业保险法,突出国家主导,体现社会效益优先,明确农业保险的目标、范围、经营主体、农民参与的方式、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财政补贴等。
保监会认为,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农业保险政策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利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议开展前期调研,适时启动农业保险法的立法工作。国务院法制办认为,代表议案中所提问题在农业保险条例已作相应规定,待进一步实践后,再判断是否有必要将农业保险条例上升为法律。
全国人大农委认为,农业保险对于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和农村金融风险有着重要作用,多年来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及涉农部门多次呼吁加快农业保险立法步伐,改革实践与立法需要及时衔接。农委在起草农村金融法时,拟将农业保险的有关内容原则纳入。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