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四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在昆明举办


2010年第四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在昆明举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举办的2010年第四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7月9日至14日在昆明举办。来自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云南、青海、宁夏、台湾共14个选举单位的15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学习。
7月10日上午,学习班举行开班式,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出席开班式。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甲在开班式上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在开班式上就代表专题学习和这期学习班的工作讲话。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这期代表专题学习班围绕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为了帮助代表们进一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特征和内容,学习班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就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若干问题作专题报告。为了帮助代表们进一步熟悉宪法、准确掌握宪法,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就切实维护宪法尊严严格依照宪法办事作专题报告。为了让代表们进一步了解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的现状,推动水污染防治法更好的贯彻实施,学习班上,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作《我国水资源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的专题报告。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陆新元作《落实科学发展观,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专题报告。学习期间还将组织代表对滇池的治理情况进行专项考察,并安排代表与报告人交流互动,组织讨论和大会学习交流,以进一步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增强学习的实效。截止到目前,已有6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今年的专题学习研讨。从第一、第二、第三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的情况看,学习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生动,受到了代表们的充分肯定与好评。
今年以来组织代表的专题学习研讨,对于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有关问题的认识,帮助代表较为全面地了解相关领域工作的情况,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李洁∕文 苏东洋∕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