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代表 > 代表学习

2009年第二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在深圳举办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6月13日 21:20

中国人大网讯 6月13日上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2009年第二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在深圳举办,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香港和澳门17个选举单位的2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出席开班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在开班式上讲话,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华楠在开班式上致辞。开班式结束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学习宪法、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专题学习报告。

今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的第二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今年代表专题学习的主要任务是在代表履职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代表学习重要法律。对宪法等重要法律的学习,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代表的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代表的政治鉴别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而且对于学习宣传法律、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也有重要意义。

这期学习班,共安排《学习宪法、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我国就业形势、任务和对策措施》、《深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我国食品安全的若干问题》5个专题学习报告。同时,组织代表和专题报告人交流对话,以进一步深化学习认识,增强学习效果。

(培训中心 刘远/文 苏东洋/摄影)

编 辑: 余晨
责 编: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