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林凤代表:尽快制定新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法制日报记者 王芳
“近年来,医疗纠纷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地发生在全国各地各级医疗机构,而且大多不走司法程序,而是以“武”、“闹”、“攻”的形式解决。在医院停尸、设灵、点香、烧纸是小事,更严重的是“打、砸、攻”事件不断升级。医护人员受到了伤害,医院秩序受到了破坏。所以我建议,制定新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刻不容缓。”全国人大代表马林凤代表如是说。
当记者问起医疗纠纷频发的根本原因时,马林凤代表说,形成医患矛盾的主因,一是看病难、看病贵,个别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从而引发矛盾;二是医疗资源不足;三是医疗纠纷鉴定机构和体制还不适应。现行的医疗纠纷鉴定由医学会承担,而医学会属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患方往往对鉴定结果不服。这充分说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能完全解决当前的新问题。医疗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的情况屡屡发生,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格格不入。同时,在医疗风险面前,医务人员自我保护当先,冒险抢救疑难病、危重病的积极性和开展新业务的创造性明显下降,严重影响医疗技术的进步与创新,长期下去医患矛盾将越来越尖锐,医疗技术也不仅不能创新,反而有倒退的可能。
针对上述的这些实际问题,马林凤代表认为,为维护医护人员和患者双方的正当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医疗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公平公正地处理医疗纠纷,应尽快制定新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编 辑: 王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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