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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六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在深圳举办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8年11月03日 10:06

中国人大网讯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举办的2008年第六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于11月2日在深圳开班。来自湖北、浙江、广西、香港、澳门近90名新当选代表参加学习培训。截止到第六期代表履职培训班,已有800余名新当选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履职学习培训。针对代表履职的实际需要,这期履职培训班安排《如何审议工作报告》、《坚持中国式的立法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全国人大代表与新时期预算报告审查》、《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5个专题学习报告,并请十届、十一届连任的全国人大代表介绍履职经验,以加强学习针对性,增强培训实效。

代表学习培训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性工作。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参加会议与参加闭会期间活动的关系,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关系,集体行使职权与个人行为的关系,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执行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执行代表职务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参加培训的全国人大代表表示,要珍惜这次培训机会,集中精力,认真学习,深入思考,积极交流,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履职意识和履职自觉性。

11月2日上午培训班开班,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在开班仪式上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就代表学习培训工作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出席开班仪式,并就《如何审议工作报告》作专题学习报告。培训班的学习预定于11月5日结束,届时将组织代表在深圳进行考察参观活动。

(文:刘远 摄影:苏东洋)

编 辑: 余晨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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