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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尽快修改“两院”组织法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10月27日 08:58

  法制日报报北京10月26日讯 记者陈丽平在分组审议“两高”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一些常委委员建议,尽快对“两院”组织法进行修改。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戴玉忠建议,尽快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他介绍,八届至十届全国人大期间,都将“两院”组织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但都没有提请常委会审议。应尽快修改这两部法律,为加强“两院”基层建设提供保障。这两部法律是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制定的。这些年来,刑事诉讼法已经进行了两次大的修改,民事诉讼法也提到常委会日程上要进行修改,这些法律都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关。同时,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很大进展,有些问题需要通过“两院”组织法的修改落实到法律制度上。另外,“两院”组织法的有些内容与其他法律不协调,需要进行调整。比如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还有镇压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的表述。这些规定不适应现在检法两院加强组织建设、基层建设工作的需要。戴玉忠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工作部门应尽快把修改“两院”组织法工作列入日程。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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