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严查重点领域渎职侵权案
5个月立案1706件有罪判决同比增32%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介绍,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在加大办案力度上下功夫,在查办重点领域案件上下功夫。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06件2404人。
2010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报告时,充分肯定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会后,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创新机制、改进方式,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把加大办案力度作为首要任务,紧紧抓住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全面开展。
报告介绍,各级人民检察院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强化举报宣传、线索管理、内外协作、指挥协调等工作,突出查办危害后果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带动和促进办案工作全面发展。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共立案侦查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28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人。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罪判决人数同比增加32%。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