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可对外资并购程暂行规定评议 8月末正式出台
2011年3月7日16时30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请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谈“促进消费和对外经贸”,并答记者问。
[陈德铭]您刚刚的第一个问题是外资并购的问题,实际上您想问的是安全审查体系的问题,国务院已于2月3日正式发文,我们国家实行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商务部根据国务院的要求,要求在一个月后,因为2月是28天,也就是在3月5日应该有一个具体的规则。这一两天在网上已经公布商务部关于外资并购程序上的具体规定。
这一两天在网上已经公布商务部关于外资并购程序上的具体规定。这个规定只是一个程序上的操作,但也是大家十分关注的。因为从国务院决定到我们要公布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我们这次公布的只是一个暂行规定,我们在这个规定里,提出了用半年的时间作为暂行规定实施时间。在3月5日后的45天内,给公众进行评议,对这个暂行规定有什么意见,我们会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反馈。
同时,我们在这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会密切跟踪暂行规定的执行情况。大概到8月末以后,我们会根据大家的评议、根据暂行规定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再作出正式的规定。
编 辑: 陈丰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