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审议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报告的意见建议
中国人大网7月31日讯 6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出席和列席人员普遍认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十多年来,对于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在加强和改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工作、完善转移支付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缓解中西部地区的财政困难、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国务院的报告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评价成绩客观实在,分析问题重点突出,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总结转移支付制度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调研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整改,并就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一、财政转移支付要重点用于改善民生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认为,平衡地区间财力差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首要目标,但目前这个目标还远没有实现。(1)欠发达地区财力不足问题突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应该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重点。但数据显示,以人均财力衡量,2006年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差距反而比1994年加大。(2)民生领域投入有待加强。“三农”、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是基本公共服务最主要的几项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中央财政在这些方面的投入尚有所欠缺。有的出席和列席人员提出,从上世纪80年代一直到现在,国家在医疗服务方面投入的比例相对减少,而个人的负担大大增加,导致“看病贵”问题。虽然政府加大了对公共卫生预防体系方面的投入,一些地方也建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但设备和人员还没有跟上。我国矽肺病、尘肺病的发病率在上升,但国家对职业病防治还没有设立专项资金。近几年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有了大幅增长,但许多农村学校经费依然不足,有的地方只能以低工资大量聘请代课教师,月工资仅150元钱。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指出,财政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从1994年的460亿元增加到了去年的9143亿元,如何实现均衡地配置财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目标,还需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加以改进。建议:(1)财政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提高中西部地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2)专项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向教育、医疗、社保和“三农”等民生领域倾斜,增加投入。(3)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标体系,以便于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成效进行量化评价,推动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改进。
二、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认为,分税制改革后,一些基层政府财政收入来源减少,财力紧张,许多县乡政府“保吃饭、保运转”的经费严重依赖转移支付。转移支付结构的不合理,也助长了一些地方违反财经纪律,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挪用于补贴政府日常开支。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指出,在目前我国地区间财力、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可以有效补充地方政府财政缺口,地方政府也能结合当地实际发展公共事业,更好地体现转移支付制度的公平性。建议:(1)在转移支付资金的结构安排上要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将目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52∶48的结构逐步调整到合适的比例。(2)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方法,充分考虑影响收入和支出需求与服务成本的各种因素,不断完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的测算方法,确保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的公平性。
三、加快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认为,目前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了很多,表面上看很清楚,实际上到了下面就是“一锅粥”。(1)项目交叉重复。2005年中央设了239个专项,其中41个专项交叉重复。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多头管理,缺乏协调合作,是导致项目重复的重要原因。(2)资金分配零散,使用效率有待提高。有的出席人员指出,中央对地方按项目分配的71个专项,实际操作中分配到44719个单位,平均每个项目44万元,有的项目不足5000元。一些部门在审批项目时不了解地方情况,批准的项目与地方实际需求不相符,而地方又没有调整的自主权,致使专项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建议:(1)集中力量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幅度压缩和减少项目数量,属于地方政府职权范围、实行时间较长的项目应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地方政府安排。(2)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和服务观念,克服部门本位观念,加强沟通合作,共同做好专项转移支付工作。(3)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中要求地方提供配套资金的做法,特别是对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应免除配套资金。(4)具有项目审批权的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设置前的调研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必要的地方。
四、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的管理监督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认为,每年的人代会审查预算时,代表们对财政转移支付提出许多意见,一个重要原因是转移支付操作不公开,不透明,监管不力。(1)一些中央主管部门审批过程中没有按规范程序操作,和地方“讨价还价”、“卖人情”,导致“跑部钱进”风气愈演愈烈,也给腐败行为可乘之机。(2)一些项目设立不够科学,没有经过认真细致的论证,只考虑一时投入,不做长远打算,导致项目建成了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列席人员指出,国家给西部拨了100亿元用于建设农村远程教育工程,但这些钱只够买电脑和桌子,买软件、培训教师、维修设备的资金就没了下文,买的设备用不上。(3)转移支付资金列入地方政府预算、接受同级人大监督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目前各省、区、市的人代会都先于全国人代会召开,在全国人大会议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前,各地方政府的预算已经批准,这样地方政府预算就无法包括中央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就是不完整的预算。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指出,转移支付资金和用途的公开、透明以及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应该作为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予以贯彻。一些出席人员建议:(1)加快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工作,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做了大量立法调研和准备工作。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法律草案起草工作,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尽快建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奖惩规则,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3)将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纳入地方预算并接受同级人大监督。
出席和列席人员普遍认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十多年来,对于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在加强和改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工作、完善转移支付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缓解中西部地区的财政困难、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国务院的报告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评价成绩客观实在,分析问题重点突出,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总结转移支付制度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调研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整改,并就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一、财政转移支付要重点用于改善民生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认为,平衡地区间财力差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首要目标,但目前这个目标还远没有实现。(1)欠发达地区财力不足问题突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应该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重点。但数据显示,以人均财力衡量,2006年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差距反而比1994年加大。(2)民生领域投入有待加强。“三农”、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是基本公共服务最主要的几项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中央财政在这些方面的投入尚有所欠缺。有的出席和列席人员提出,从上世纪80年代一直到现在,国家在医疗服务方面投入的比例相对减少,而个人的负担大大增加,导致“看病贵”问题。虽然政府加大了对公共卫生预防体系方面的投入,一些地方也建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但设备和人员还没有跟上。我国矽肺病、尘肺病的发病率在上升,但国家对职业病防治还没有设立专项资金。近几年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有了大幅增长,但许多农村学校经费依然不足,有的地方只能以低工资大量聘请代课教师,月工资仅150元钱。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指出,财政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从1994年的460亿元增加到了去年的9143亿元,如何实现均衡地配置财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目标,还需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加以改进。建议:(1)财政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提高中西部地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2)专项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向教育、医疗、社保和“三农”等民生领域倾斜,增加投入。(3)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标体系,以便于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成效进行量化评价,推动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改进。
二、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认为,分税制改革后,一些基层政府财政收入来源减少,财力紧张,许多县乡政府“保吃饭、保运转”的经费严重依赖转移支付。转移支付结构的不合理,也助长了一些地方违反财经纪律,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挪用于补贴政府日常开支。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指出,在目前我国地区间财力、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可以有效补充地方政府财政缺口,地方政府也能结合当地实际发展公共事业,更好地体现转移支付制度的公平性。建议:(1)在转移支付资金的结构安排上要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将目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52∶48的结构逐步调整到合适的比例。(2)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方法,充分考虑影响收入和支出需求与服务成本的各种因素,不断完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的测算方法,确保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的公平性。
三、加快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认为,目前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了很多,表面上看很清楚,实际上到了下面就是“一锅粥”。(1)项目交叉重复。2005年中央设了239个专项,其中41个专项交叉重复。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多头管理,缺乏协调合作,是导致项目重复的重要原因。(2)资金分配零散,使用效率有待提高。有的出席人员指出,中央对地方按项目分配的71个专项,实际操作中分配到44719个单位,平均每个项目44万元,有的项目不足5000元。一些部门在审批项目时不了解地方情况,批准的项目与地方实际需求不相符,而地方又没有调整的自主权,致使专项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建议:(1)集中力量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幅度压缩和减少项目数量,属于地方政府职权范围、实行时间较长的项目应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地方政府安排。(2)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和服务观念,克服部门本位观念,加强沟通合作,共同做好专项转移支付工作。(3)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中要求地方提供配套资金的做法,特别是对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应免除配套资金。(4)具有项目审批权的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设置前的调研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必要的地方。
四、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的管理监督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认为,每年的人代会审查预算时,代表们对财政转移支付提出许多意见,一个重要原因是转移支付操作不公开,不透明,监管不力。(1)一些中央主管部门审批过程中没有按规范程序操作,和地方“讨价还价”、“卖人情”,导致“跑部钱进”风气愈演愈烈,也给腐败行为可乘之机。(2)一些项目设立不够科学,没有经过认真细致的论证,只考虑一时投入,不做长远打算,导致项目建成了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列席人员指出,国家给西部拨了100亿元用于建设农村远程教育工程,但这些钱只够买电脑和桌子,买软件、培训教师、维修设备的资金就没了下文,买的设备用不上。(3)转移支付资金列入地方政府预算、接受同级人大监督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目前各省、区、市的人代会都先于全国人代会召开,在全国人大会议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前,各地方政府的预算已经批准,这样地方政府预算就无法包括中央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就是不完整的预算。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指出,转移支付资金和用途的公开、透明以及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应该作为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予以贯彻。一些出席人员建议:(1)加快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工作,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做了大量立法调研和准备工作。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法律草案起草工作,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尽快建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奖惩规则,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3)将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纳入地方预算并接受同级人大监督。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