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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振中:总结宝贵经验教训及时修改相关法律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8年09月08日 09:36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4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南振中委员审议时说,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做的情真意切、实实在在的报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我赞成这个报告。

提一点具体建议:

回良玉副总理在报告中谈到,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以及有关省份建立健全了抗震救灾新闻发布机制,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这一做法同当年应对唐山大地震形成鲜明对比。唐山大地震遇难24万人的数字,是三年零三个多月之后才向社会公布的。及时、公开、透明,对内起到了动员激励和凝聚作用,对外展示了我们国家开放和进步的形象。除了信息发布的公开、透明,这次在地震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地震灾害的监测与预警、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地震灾害之后的恢复与重建等方面,也有许多新思路、新做法、新探索和新经验。这是这场人类大劫难留给我们的血的教训和宝贵财富,应该倍加珍惜。有关部门应该及时总结抗震救灾工作经验,研究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国务院在报告中提出,要做好资金、物资的保证和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物资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我赞成这一做法。这次调往灾区的资金、物资将以千万亿计。防止对这些资金、物资的侵占、截留、挪用,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建议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明确规定,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对截留、挪用、私分应急救灾资金、物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上述理由,建议将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的修订和审议工作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立法计划,通过对法律的修订和审议,为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编 辑: 刘宇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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