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光铁:保障提高预算审查质量
法制日报北京8月26日讯 记者朱磊 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分组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时,车光铁委员建议,进一步保障和提高预算审查质量。
车光铁说,草案对预算草案提交初审的时间作了明确规定。从目前预算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存在审查质量不够高、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且一直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预算审查的时间过短,现行法律规定初审时间为一个月,但实际上很难保证。而且对地方来讲,人大会议上代表讨论审议预算的时间最多只有一天,加之预算的专业性、政策性、法律性特点,代表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进行深入细致的实质性审查。为此,车光铁建议,在延长中央预算草案提交初审时间的同时,同样适当延长地方初审时间,并对初审的内容、程序、参审范围、责任机构等事宜作出明确规定。
车光铁提出,应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机制。草案对预算调整的内容、程序、范围等事宜作了明确规定。相比现行法律条文规定,政府的预算调整行为确实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审查力度明显加强。但从目前预算执行情况看,各地预算调整过于频繁,这就不可避免地对人大代表开展预算监督的热情和积极性造成了一定影响。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调整预算的规定,尽量避免或减少原则性规定,保证对预算调整和执行的管理、监督质量。
车光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开发区预算管理和监督工作。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各类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其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但从目前其预算运行模式上看,虽然国家有关部委对此曾作出过一些规定,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落实得不规范,各项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很不健全。建议对开发区预算编制、管理和监督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切实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预算规范和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