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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起草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法规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06月10日 08:31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国务院办公厅前不久转报了科技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介绍,科技部启动了关于科研机构设立审批、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法规的研究起草工作,开展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促进技术转移法规等的立法研究,研究制定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的实施办法。

  据了解,2010年3月底至5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广东、江苏、湖北、四川、上海、安徽六个省(市)对该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6月下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送国务院办公厅研究处理。国务院办公厅收到报告后,由科技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对报告及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报告及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一系列改进与落实措施。

  报告介绍,针对当前制约科技发展的重点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科技进步法,从法规、规章、政策等各个层面开展配套制度制定工作。地方科技进步条例的修订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创新型企业税收返还、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操作措施,制定了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

  报告介绍,科技部部署了对科技投入、税收激励、政府采购、金融支持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五个方面重点政策的评估。从企业问卷调查、政府部门访谈等了解的初步结果看,上述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新的进展,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程度地落实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同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的安排,科技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中科院、中国科协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科技进步法规定的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和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等两项制度开展评估,相关部门将对本系统落实两项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同时,将积极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监测评估长效机制,促进法规政策的全面落实。

  报告介绍,科技部调整和统筹相关科技计划,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技部、财政部积极研究建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拟根据科技成果转化不同阶段对资金的不同需求,分别采取创业投资母子基金、银行贷款风险补偿、成果转化奖励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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