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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

听取国务院法制办和文化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起草情况及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路甬祥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8年09月18日 09:36

    中国人大网讯 2008年9月16日下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吉林厅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主任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和文化部周和平副部长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路甬祥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白克明主任委员主持,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5位委员出席了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这部法律的起草工作始于1998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积极开展立法调研等有关工作。国务院从2005年开始,连续四年将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列入年度计划。文化部于2006年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现在草案正在进一步修改中。

    近几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04年,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文化部门通过不断努力,积极开展普查、建立名录、保护代表性传承人等项工作,抢救和保护了一批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听取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主任和文化部周和平副部长的汇报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李志坚、李树文副主任委员、王陇德、吴忠泽、许江、郑荃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姜健同志先后发言。

    此后,路甬祥副委员长发表讲话。

    应邀出席这次会议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及有关议案领衔人姜健同志,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有关同志,以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同志。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兴文/文  中国人大网 李杰/摄影)

 

 
 
路甬祥副委员长讲话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白克明主任委员主持会议
 
 
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主任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有关情况的汇报
 
 
文化部周和平副部长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场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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