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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蒋正华

(2005年4月29日)

来源:   浏览字号: 2005年05月09日 00:00
        今天,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政部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在这里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20周年。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希望通过召开这次座谈会,认真总结会计法施行20年来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宣传贯彻会计法,为进一步规范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推动会计和经济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会计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本法律规范。会计法确立了会计工作的法律地位,明确了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则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建立了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权益维护和激励约束机制,为有效发挥会计工作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中的职能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0年来,各级人大、政府和有关方面,尤其是各级财政部门在宣传贯彻会计法、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基本建立了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许多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地方性会计法规。财政部和各级政府相应制订出台了一系列会计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目前,以会计法为中心,结构比较合理、内容比较完整、方法比较科学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了会计法提出的“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目标。
        ——会计管理工作明显加强,会计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基本建立了职责明确、统一协调、运转高效、队伍稳定的会计管理体系。在会计法的规范指导和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下,单位会计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会计管理功能逐步拓展,会计服务作用日益强化,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改革开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计监督制度逐步完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建立了会计工作情况检查制度、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约束与单位内部监督制约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制度体系;加大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并公告了一批会计违法案件;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对制约和防范贪污舞弊等违法会计行为起到了“防火墙”作用。经过努力,会计秩序得到初步整治,会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稳步提高。
        ——会计队伍发展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全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达956万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大幅提高。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培训和后续教育,会计队伍的诚信观念逐步增强,职业素养明显提高,在服务经营管理和经济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会计法的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授意、指使、强令、串通做假账、出假报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损害了会计法的严肃性,削弱了会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继续深入贯彻会计法,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还很紧迫,任务还很艰巨。下面,我就继续深入贯彻会计法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贯彻会计法重要性的认识,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这是党中央为完成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依法加强和规范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提高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和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提供基础依据;要求加强财务会计监管和内部会计控制,促进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充分披露,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与金融风险,有效制止经济舞弊和违法犯罪,有效促进收益的合理分配和利益关系的协调顺畅,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要求加强会计标准的国际协调,切实发挥会计信息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增强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律规范。要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职能作用,必须进一步严格贯彻实施会计法,确保会计业务依法办理、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会计监督效能有效发挥。
        各级人大要在健全会计法制的同时,认真抓好会计法的法律监督;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贯彻实施会计法的组织工作,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继续深化会计制度改革,加强会计监督,整顿会计秩序;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实行会计秩序的综合治理;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支持会计人员开展工作,依法建账,依法对外提供会计信息;广大会计工作者要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有效实施监督控制,自觉抵制违法会计行为,不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会计法律制度,为发挥会计职能作用提供法律保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制完备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初步形成,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有力支持,但形势在发展,环境在变化,实践在丰富,理论在创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把握发展规律,体现时代特征,进一步完善会计法律制度,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完善会计法律制度的进程中,要始终注意维护法制统一,体现会计法制的公正公平,促进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发挥相关法律的整体效能;要加强对地方会计立法的指导,确保地方性会计法规符合立法法的规定和会计法的基本原则,在保持会计法制协调统一的前提下,有效发挥地方性会计法规的区域性功能;要继续完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细化会计核算程序和会计监督要求,深化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增强准则制度的科学性、适应性,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会计法制宣传和诚信教育,为会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法制宣传工作,是传播法制观念、树立法制意识、普及法制知识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法制实施的重要措施。要继续通过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实施以来的成绩经验,宣传会计工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宣传各单位、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宣传并监督落实会计法对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保护措施和奖励条款,使会计法的基本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要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自觉性,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要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认识,引导和督促单位负责人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帮助解决会计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警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指使强令做假账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要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增强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独立、客观、公正地办理审计鉴证业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高质量的服务赢得社会的尊重,进一步提高会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认真贯彻会计法“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的规定,使表彰奖励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要通过表彰奖励和广泛宣传,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努力营造守法规、讲诚信、爱会计、学先进、比贡献的社会氛围,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会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进一步发挥会计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法制是基础,教育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进一步规范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发挥会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服务功能,从根本上说,要靠全面、严格地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法实施以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多次组织力量开展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并通过定期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打击和震慑了违法会计行为,教育了有关单位和个人,维护了会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积累了经验。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会计法执法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促进会计法更好地贯彻落实。各级政府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依法行政,把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作为建设诚信社会、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坚决查处各种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监督职责,及时总结、研究新时期开展会计监督工作的规律、特点和方式,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更新监督理念,把强化监督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把惩治违法行为与表彰先进典型结合起来,把整顿会计秩序与深化财政、会计改革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制度健全、机制灵活、方式多样、科学规范、服务有力的会计监管新格局。
        同志们!
        贯彻实施会计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的方略,求真务实,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会计工作新局面,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人大网    2005年5月9日        责任编辑    刘宇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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