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就自然遗产保护立法在陕调研
汪光焘出席座谈会 洪峰讲话 李晓东主持
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率领的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一行,于9月25日下午在西安召开座谈会,听取我省有关方面对自然遗产保护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主持座谈会。
据介绍,我国通过批准建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同意申报列入世界遗产目录的世界自然遗产,逐步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遗产保护制度。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自然遗产承受着巨大的开发压力,保护工作面临许多困难,亟需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目前全国人大环资委已经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遗产保护法(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上,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法制办等部门和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单位分别作了发言,就自然遗产保护责任、保护规划、世界自然遗产申报等问题,向调研组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洪峰在讲话中说,加强自然遗产保护立法,需要充分考虑法律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统筹协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三方面要素;需要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建设与管理的关系,克服重建轻管现象;需要从更高层面和全局角度,加强对自然遗产的科学评估和统一审查;需要多渠道筹措专项资金,建立自然遗产保护基金,从移民搬迁、生态补偿、环境修复等重点环节入手,加强自然遗产保护工作。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55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处;建立各类风景名胜区35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6处。其中,华山目前已被列入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目录,国家建设部和文物局已确定将华山申遗作为我国2011年申报项目。
(张鑫)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