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人大常委会采取措施加强议案督办工作
“进一步改善民生,加强朝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朝阳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立的议案。为把议案督办工作做实,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六个新作为”工作目标,坚持“项目管理”的工作方式,扎实开展议案督办工作。一是明确议案督办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常委会主任、主管副主任任正、副组长,各工作委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议案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议案督办中各方面工作。二是明确议案督办工作重点。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注重过程监督的工作思路,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和服务队伍建设等五方面工作作为督办重点。三是明确议案督办工作方式。根据项目管理工作要求,采取征求提出议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邀请部分提出议案代表共同参与调查研究、视察、检查;定期听取区政府议案办理工作的阶段性汇报;制定议案督办折子工程,常委会各工作委室共同参与,协同督办等工作方式开展督办工作。四是明确议案督办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将督办工作分为前期准备、沟通部署、视察督办、重点推进、常委会审议、跟踪监督等六个阶段,并给出了具体时间安排。此外,还提出了精心组织、依法推进,加强沟通、团结协作,深入调研、广泛视察等议案督办工作具体要求,力求议案办理取得实质成果。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