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新柱代表:建议尽早改革资源税制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铜川市市长冯新柱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我国尽早改革现行资源税制。
他说,在现行资源税制下,资源税额偏低,调节级差收入的功能弱化,不利于资源产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致使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移民搬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投入缺乏财力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受到严重制约。资源地原本就经济欠发达,生态环境脆弱,资源开发没有给当地群众带来相应的利益,反倒加剧了当地环境恶化,老百姓捧着金饭碗没饭吃,直接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现行资源税制采用从量计征的办法,冯新柱代表认为,这种办法缺乏收入弹性,不能体现价格变化带来的税收收益,在资源价格上涨时,大量收入更多地流向了企业及股东,这对资源地来说既不公平,也不符合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对合理开发和节约资源及保护环境起不到有效的调节作用。
冯新柱代表说,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但现行制度反映不出资源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以及资源开发所造成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成本,从而造成资源产品真实成本、价格的扭曲。其结果,一方面容易造成资源乱开滥采,浪费严重,不利于开采企业提高采掘使用率和综合开发利用资源;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廉价使用下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不利于在下游企业、居民和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环保意识。
因此,冯新柱代表建议,中央尽快出台资源税改革政策:将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税计税依据改为从价计征;适度下放资源税的管理权限,由中央根据资源状况确定税率(税额)适用范围,由省级政府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和征收标准;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法制网记者 周芬棉)
编 辑: 王桂芬
责 编: 王桂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