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热议最高检工作报告(之六)
评议人: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亚兰代表
“我们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制定实施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的28条意见,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心,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检出台的“28条意见”,是检察机关把检察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体现。2014年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在服务保障民生方面,检察机关的工作也同样值得肯定,如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评议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李泽林代表
“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从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可以了解到,2014年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工作是扎实的,成果也很突出,监督纠正了“减假暂”不当2万余人,同时也查办了大量违法“减假暂”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这次专项检察是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刑法和刑诉法规定,对违法犯罪行为决不留情、坚决纠错的体现。去年一些地方发生了涉及监狱的事件,群众对于刑罚执行的情况非常关注。可以说,不当“减假暂”的情况在全国绝不仅仅是几个个案,检察机关及时查处此类案件,有效遏制了此种现象,对于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司法公信力是非常有必要的。
评议人:重庆市黔江区委书记杨宏伟代表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864人,同比上升6.1%,其中行政执法人员6067人、司法人员1771人。”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碌碌无为的干部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为官不为”这种腐败虽不像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为那么明显,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来说也是一种阻碍。平时懒政怠政,不加强监管,就可能会发生重大事故,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而“为官乱为”,不依法行政,不按发展规律办事,会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对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渎职失职犯罪,对庸政懒政怠政乱政的行为进行查处,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刚性约束,对于规范干部行为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有很大的帮助。
评议人: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一支部支委、包头市传染病医院影像科主任胡瑞峰代表
“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温岭杀医案’等暴力伤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检察机关加大对涉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依法保障医护人员生命健康权,医院秩序也有所好转。合理解决医患纠纷可以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加强医疗领域的立法;二是加大普法力度;三是可以引入第三方介入解决医患纠纷机制,告诉大家一个依法解决问题的方式;四是媒体报道应当多立足于“如何依法解决问题”,而并非单纯的事实报道。当然,司法机关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依然重要,检察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促进医疗秩序持续好转。
评议人:青海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何峰代表
“妥善办理科研活动和成果转化中的案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支持和保护科技创新。”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不管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还是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我认为检察机关在办理科研活动和成果转化中的案件时,慎重对待,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科研人员,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此外,我认为检察机关非常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尽量不影响科研项目进展,而在案结之后又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充分发挥了维护科技秩序、保护科技人员合法权益和推进科技事业发展的作用。
评议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兼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建恒代表
“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查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改革中的职务犯罪6158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坚决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非常有必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企业同样平等,企业都应当获得平等的法律“待遇”。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企业,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司法机关都应当为企业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特别是当前,我国中小微企业存在不少困难,既有资金困难,也有法律保护需求,比如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得好,企业就能通过自己的品牌、商标获得市场投资支持,就能健康运行,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在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方面一定会有更大的作为。
评议人:山东玉皇化工集团董事长王金书代表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制度。研究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我国幅员辽阔,是一个人口大国,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矛盾,是难以避免的,但我们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而不是回避躲避。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执法人员手中握有权力,但有权不能任性。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追究,一切执法不严不公的现象都必须纠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于政府部门的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或不行使职权行为,要敢于监督敢于亮剑,督促其纠正。
评议人: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主任黄蕾代表
“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开垦草原等犯罪25863人,同比上升23.3%。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查办职务犯罪1229人。”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人民群众有很多的期待。去年,最高检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起诉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也比以前增多了。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在考虑如何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过去,有的人毁坏了生态环境,轻的交点罚款了事,重的受到行政、刑事的惩处,但毁坏的生态环境却难以恢复。在我们福建省南平市,检察机关就有一个很好的做法———“补植复绿”。我认为,检察机关惩治生态环境犯罪和“补植复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有利于保护生态资源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推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值得称道。
评议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金兰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金兰英代表
“认真分析涉案单位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及时与涉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沟通,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这几年,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老百姓都看在眼里。我们经常从报纸上看到,到企业办案或调查取证,检察院的人不着制服,不开警车,体现了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意识。特别是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能够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这非常好。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既依法调查取证,又保障企业经营生产不受影响,做到依法办案与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两者兼顾,体现了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相统一,维护了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具体表现。
评议人: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堡乡王岗村党支部书记花全代表
“与有关部门合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打击力度,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
———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为农民代表,我很关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的问题。说实在的,农民工从农村到城市打工,挣的都是辛苦钱,但每到年关时,总是发生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兑付的问题。你想想,如果不能及时拿到工钱,农民工怎么回家过年?家里农资购买、孩子上学、日常开销,就靠打工挣的钱。这几年,国家法制不断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这件事要继续加大力度做好,政府部门、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应当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努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上,绝不能手软。
(检察日报记者杨柳 靖力 党小学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