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反腐法治化”奠定基础
“我们坚决支持反腐败立法。这将为下一步反腐败工作法治化奠定坚实基础,关键是要尽快落到实处。”全国人大代表、海关总署副署长吕滨的观点具有代表性。
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今年将“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内容,引起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
“哪里有腐败,法律就要跟到哪里”
“习近平总书记也说了‘开弓没有回头箭’,社会经济要继续发展,反腐败斗争一定要进行到底。出台专门的反腐败法非常必要。”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梅州市政府健康产业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林新华说。
在林新华看来,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人大立足本职发挥反腐败作用的体现,“哪里有腐败,法律就要跟到哪里”。
“国家经济发展到这样一个阶段,如果我们对腐败行为宽容的话,将损害社会公平。所以,反腐败立法出台十分必要,我们十分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正域投资集团总裁崔真基向记者表示。
“将反腐败工作中的各类规范上升为法律,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现。”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科技厅厅长周国辉认为,推进反腐败立法,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老虎、苍蝇’要打,‘蚊子’也要打”
出台反腐败专门法是代表们的共识,那么,立法时应重点考虑哪些方面?
“不光是‘老虎、苍蝇’要打,‘蚊子’也要打。”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奉化市萧王庙街道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用生动的比喻说明了“零容忍”的态度。“立法时,要充分考虑犯罪预防。打击一定要有力度,但是今后反腐工作要通过立法常态化,更注重预防的作用,让人不敢腐、不能腐。”傅企平说。
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有不同理解:“反腐败立法,会使国家管理更加制度化。但对于党外、非国有经济中的腐败行为,也应考虑纳入打击范畴。”
“对公职人员亲友经商等行为,建议反腐败立法中予以关注,对其加强监督。”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所长杨梧认为,应加强媒体在反腐中的舆论监督作用等。(郑赫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