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大事记
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79年8月—1983年4月)
1979年
8月20日 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革委会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选举产生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将革委会改建为人民政府;选举谭启龙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决定张国声为省长;选举杨树芳为省高院院长,杨子蔚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8月29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根据省委的建议,决定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将冠有革委会的机构名称均改为人民政府。
11月15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设置格尔木市的报告。
1980年
1月15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成立省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
4月2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省、自治县、市辖区人大选举试行细则。
7月8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设立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
9月29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办理的5件提案的决议。
10月10日 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对尖扎黄河大桥坍塌事故提出质询。
10月12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县、社两级人大选举实施细则。
12月19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野生动物管理条例,物价管理、农村集市和城市农副产品市场、畜牧市场管理试行办法。
1981年
3月10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计划、财政收支调整的报告。
5月19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县级直接选举、教育和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汇报。
8月11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工业交通生产、压缩基建规模的报告;通过互助森林管护暂行办法、撤销省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的决议。
10月21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10月28日 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补选扎喜旺徐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康世昌为省高院院长,吴濂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1982年
1月5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社会治安形势和整顿及物价政策执行情况的汇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
3月24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义务植树安排意见。
5月17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作出动员全省各族人民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决定。
5月25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农牧区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田、草原建设情况;通过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延长部分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决定。
8月3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工交生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
10月26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12月15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12月21日 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作出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
12月29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批准张国声辞去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黄静波为代理省长。
1983年
3月15日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设立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3年4月—1988年1月)
1983年
4月19日 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六五”计划、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选举宋林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决定黄静波为省长;选举康世昌为省高院院长,张济民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4月2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根据黄静波省长的提请,决定任命政府组成人员。
7月12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作出迅速治理我省东部环境污染、尊重自治权利、修建干部疗养院3个议案的决定。
9月20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议,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实施选举法细则,食品卫生法暂行办法,城乡集贸食品卫生管理条例,设立人大法制、财经、民族、教科文卫等4个工作委员会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1984年
2月28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矿产资源暂行条例、施行统计法决议、成立县乡选举领导小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5月3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商业、供销体制改革和全省物价工作汇报。
6月1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增加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决议。
6月27日 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作出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议。
9月11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全省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
12月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边远地区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决定。
1985年
2月4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4月19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作出批准设置劳改、劳教检察派出机构的决定。
7月18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海南州实施婚姻法变通规定。
7月25日 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审查通过精简机构,吸引专业人才,改善牧民居住条件及待业青年就业等4件议案;通过黄静波辞去省长职务的决议,补选宋瑞祥为省长。
8月6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海西等6个自治州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10月4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贯彻落实草原法的决议;批准调整预算。
12月16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执行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及劳改政策的情况汇报;通过海西州人大代表名额分配问题的决定。
1986年
2月1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雪灾和救灾情况的报告;通过审计监督工作的决议。
4月23日 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七五”计划、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4月15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计划生育条例。
7月15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联系代表的试行办法。
9月24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决议。
11月28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成立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决议。
1987年
1月1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选举法细则,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加强法纪检察工作的决议。
3月14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经济形势的汇报。
3月24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议;批准调整果洛州、西宁市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4月24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代表变动及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4月30日 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7月13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条例。
9月15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通过扫盲暂行条例、种子管理条例。
11月17日 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全省普法进展情况,劳改、劳教政策执行情况及金融体制改革设想的汇报。
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88年1月—1993年1月)
1988年
1月20日 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决定设立法制、财经、教科文卫、民族委员会;选举宦爵才郎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宋瑞祥为省长,马有功为省高院院长,张济民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2月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
4月16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西宁市元宵灯会特大伤亡事故调查情况的汇报;通过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8月29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门源县自治条例、互助县森林管护条例、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代表联系办法和代表持证视察的决定;批准调整预算。
10月25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物价、普法工作情况汇报;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
1989年
1月1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加强农牧业科技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议。
4月1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作出在全省进行执法检查的决定。
4月25日 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4月1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细则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8月29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检察机关打击贪污、受贿犯罪情况的报告;批准调整预算;审议批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10月26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实施草原法细则、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整顿文化市场决议;接受宋瑞祥辞去省长职务,决定金基鹏任代省长。
12月2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鼠疫交通检疫条例。
1990年
2月27日至3月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农业和扫除“六害”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1990年工作安排、关于加强农业的决议、关于德令哈市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召开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4月16日至20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乡、民族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关于省七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4月24日至30日 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通过省人大关于代表议案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补选金基鹏为省长。
6月25日至2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通过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暂行条例。
8月27日至31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情况,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等4个专项工作报告;通过国防教育暂行条例、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动用省级财政净结余的决议。
10月30日至11月3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和青海省扫除文盲暂行条例的情况汇报;通过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关于认真进行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的决议。
12月24日至29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加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关于批准动用省级机动财力的决议。
1991年
2月28日至3月4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各自治州下一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1991年工作要点。
4月19日至22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严禁赌博的规定、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代表名额分配问题的决定、关于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代表名额分配问题的决定。
4月26日至5月4日 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通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6月25日至2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新闻出版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条例。
8月27日至30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科技工作、审计工作、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青海经济的决议、关于批准动用省级财政机动财力的决议。
10月22日至26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治理“三乱”、乡镇企业、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2月24日至2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扫除“六害”、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情况的汇报;通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1992年
2月25日至2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的情况汇报;通过计划生育条例、律师执行职务的若干规定、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渔业法办法。
4月15日至1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省七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新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4月22日至29日 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通过关于省八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6月25日至30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实施企业法、残疾人保障法和广播电视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关于省八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决议。
8月25日至28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实施星火计划和“禁毒”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规定。
10月26日至31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1—9月预算执行情况和动用机动财力的意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汇报;作出关于批准动用省级机动财力的决议。
12月8日至11日 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通过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统计工作管理条例。
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93年1月—1998年1月)
1993年
1月5日至13日 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选举宦爵才郎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成平为省长,马有功为省高院院长,张济民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1月14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3月2日至5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二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安排的汇报;通过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决定、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关于海东地区8县下一届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5月20日至25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抗灾救灾情况的汇报、关于检查我省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水法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决议。
7月12日至17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律师、公证工作情况的汇报。
9月13日至18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1—8月预算执行情况和动用机动财力的汇报;通过重点农田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的决议、关于批准动用省级机动财力的决议。
11月15日至19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和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实施工会法办法。
1994年
1月11日至14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2月25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2月27日至3月5日 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3月28日至4月2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条例、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撤销矿区检察院的决定。
5月30日至6月4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物价工作情况和贯彻省人大常委会科技兴青决议情况的汇报;通过实施环境保护法办法、实施测绘法办法。
7月25日至30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9月19日至24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计划生育条例和维护全省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
11月18日至23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二五”普法教育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有关报告;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关于李家峡检察院为省检察院派出机构的决定。
1995年
1月9日至13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2月15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月18日至25日 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通过实施代表法办法。
3月27日至30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矿山安全法办法、关于动用和分配省八届人大代表机动名额的决定和审查报告等。
5月25日至31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决算和预算调整的报告,贯彻实施专利法情况的汇报。
7月22日至29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主要经济工作的汇报等;通过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1995—1997年立法规划。
9月18日至22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和公安机关治理农村牧区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通过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11月20日至25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等;通过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接受张济民辞去省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决定刘晓为省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1996年
1月23日至26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森林法办法,预算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关于召开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西宁市和各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月31日至4月3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实施“二五”普法规划情况和“三五”普法规划意见以及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的汇报;通过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关于西宁市和各自治州下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4月4日至15日 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补选刘晓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5月27日至31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通过关于开展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决定、省本级决算和预算调整的决议。
7月24日至31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乡镇企业发展情况的汇报;通过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实施行政处罚法几个问题的决定、关于增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9月20日至26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严打斗争情况等3个报告;通过信访条例、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
11月18日至22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1997年
1月13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1月16日至23日 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3月27日至4月1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执行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关于依法治省的决议。
5月26日至31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省本级决算和预算调整的决议。
7月21日至25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实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通过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关于全省县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9月22日至26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和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11月17日至20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气象工作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若干规定。
12月9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998年
1月3日 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1998年1月—2003年1月)
1998年
1月8日至19日 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选举田成平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为省长,钱应学为省高院院长,刘晓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3月30日至4月3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邮电通信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5月25日至29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通过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关于修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严禁赌博的规定、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省本级决算和预算调整的决议。
7月20日至24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实施烟草专卖法、防震减灾、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9月21日至25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预算执行、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等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全省乡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11月21日至27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职业教育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全省交通工作等专项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关于召开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
1999年
1月13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1月20日至27日 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3月29日至4月2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村(牧)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关于西宁市撤乡设镇后设立镇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决定。
5月17日至21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贯彻实施计划生育条例情况报告;通过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7月26日至30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和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户外广告管理条例;接受田成平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8月12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接受白恩培辞去省长职务,决定赵乐际为代理省长。
9月20日至24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1—8月份计划执行情况、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和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
11月20日至25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等4个专项工作报告;通过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关于召开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2月14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
12月28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2000年
1月4日至10日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补选白恩培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为省长。
1月11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增加西宁市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3月31日至4月5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关于设立海东地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等。
5月22日至26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全省贯彻实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等5件法规。
7月24日至30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等4件法规和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规定。
9月18日至22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示范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关于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实施消防法办法等3件法规。
11月27日至12月1日 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儿童计划免疫条例、关于召开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2001年
1月3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等。
1月10日至17日 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通过关于设立法制委员会的决定。
3月26日至31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汇报;通过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等5件法规。
5月27日至6月1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九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情况的报告等;通过盐湖资源开发与保护条例、关于设立法制咨询组的决定等。
7月16日至23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农牧业结构调整和农牧民收入情况的报告等;通过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4件法规。
9月17日至21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
11月15日至21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外国人登山管理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2002年
1月8日至11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2件法规和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等。
1月19日至25日 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3月25日至29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发展中医藏医蒙医条例等7件法规。
5月27日至31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废止省国防教育暂行条例。
7月24日至29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批准省本级决算。
9月14日至20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2件法规。
11月29日至12月3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
12月28日至29日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等。
十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2003年1月—2008年1月)
2003年
1月9日至16日 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选举苏荣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为省长,钱应学为省高院院长,刘晓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3月27日至4月1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卤虫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作出关于启动“省人大代表直通车”的决定等。
5月26日至3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6件法规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
7月21日至25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9月22日至26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工会法办法等4件法规。
10月2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杨传堂为副省长、代省长。
11月24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地方病防治条例、关于召开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等。
12月22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等。
2004年
1月8日至14日 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补选赵乐际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传堂为省长。
3月22日至26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西宁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定等。
5月24日至29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两基”教育进展情况的报告;通过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6件法规。
7月26日至31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实施产品质量法办法、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9月20日至25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关于停止执行部分地方性法规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等。
11月22日至26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等;通过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关于召开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12月22日至23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关于宋秀岩代理省长职务的决定等。
2005年
1月16日 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补选宋秀岩为省长。
3月28日至4月1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关于扩大立法民主的若干规定。
5月23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工业化进程情况的报告;通过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8件法规。
7月25日至29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改进地方性法规案审议、表决程序的办法等。
9月20日至23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人民调解工作条例等3件法规。
11月21日至26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过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4件法规。
2006年
1月4日至5 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决定、延期召开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和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等。
1月14日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十一五”规划纲要、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3月27日至3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实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关于设立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5月22日至26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关于许可省检察院逮捕两名省人大代表的决定。
7月23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人民调解工作暨实施人民调解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等;通过气象条例等5件法规。
9月18日至2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
10月25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动用省十届人大代表机动名额的决定。
11月21日至24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等。
2007年
1月22日至24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召开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等。
2月9日至14日 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3月26日至29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等。
4月27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接受赵乐际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5月17日至20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我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关于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等2件法规。
7月23日至27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实施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关于将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两项规划指标补充纳入“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决定等。
9月25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检查草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通过实施草原法办法、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
11月26日至28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1—10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通过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12月20日至21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召开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等。
2008年
1月4日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等。
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2008年1月— )
2008年
1月10日至17日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选举强卫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宋秀岩为省长,刘晓阳为省高院院长,王晓勇为省检察院检察长。
3月25日至27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海北藏族自治州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办公室的决定。
5月27日至30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7月29日至8月1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计划执行情况及“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报告等;通过实施监督法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
9月23日至24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等;通过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11月28日至30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2009年
1月12日至16日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出相应决议。
3月24日至26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海北藏族自治州档案管理条例。
5月18日至22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关于全省“两基”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等;通过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5件法规。
7月27日至31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等;通过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5件法规。
9月21日至24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十一五”以来交通建设情况的汇报等;通过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5件法规;决定董开军为省高院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