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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来源: 江苏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5年09月10日 10:4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时俱进做好新形势下人大机关信息化工作,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18 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2-2017 年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规划》(常办息字[2012]3 号)和《关于通过网络平台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常办明发[2014]9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新形势下加快推进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推进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新形势下,做好人大机关信息化工作,是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的需要,是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人大工作公信力影响力的需要,是密切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需要,也是保障人大机关高效运转、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的需要。全省各级人大机关要不断提高对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与时俱进。

    2.明确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做好新形势下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工作,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全省人大工作的创新实践,把握政务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坚持规划建设与管理并重、软硬件建设并重、有序开放与维护安全并重,大力推动我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撑,为联系代表服务群众提供有效平台,为人大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可靠保障。

    3.明确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总目标,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加快建设与全省人大工作相配套的比较完善的通信网络体系、健全的内容保障体系、丰富的业务应用体系和牢固的安全防护体系,全面提升人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动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4.正确把握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原则要求。一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根据全国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把握全局,着眼长远,确定我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框架和布局,做到高起点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二是需求主导、注重实效。紧贴人大工作实践,以业务需求带动应用开发,以应用开发激活潜在需求,形成开发与应用的良性互动。三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加快实现人大与党政机关之间、各级人大之间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减少重复建设,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四是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系统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

    二、落实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任务

    5.推进人大公共信息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以立法信息资源库、监督信息资源库、人大代表信息库、机关业务信息库为重点,加快人大信息资源库建设,汇聚整合上下、左右、内外部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实现人大信息资源共享。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深化人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科学民主决策提供辅助支持。

    6.推进人大信息公开。按照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通讯手段,以文字、图表、音视频等多种方式,主动及时向全社会公开人大履职过程和成果,使人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人大常委会信息公开目录,稳步推进人大信息公开,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各级人大机关信息发布机制,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制定出台法规和重要文件,要同步做好解读工作,加强正面引导。

    7.推进各级人大门户网站建设。重点推进全省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门户网站建设,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全省县级人大基本完成门户网站建设,在2016年年底前乡级人大(含街道人大工委)通过多种方式,建成门户网站或者二级主页。加强各级人大网站的内容建设,强化发布信息、联系代表、服务群众的功能,增强吸引力、亲和力和影响力,提升办网水平。增强网站的互动性,方便公众建言献策,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拓宽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适应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推动设立人大门户网站手机版。建立人大网站绩效评估体系。

    8.推进全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部署、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托全省各级人大门户网站,建立和完善涵盖全省五级人大代表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平台面向社会公开代表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探索公开代表履职活动情况,公开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及其办理结果;通过平台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形成代表与选民的良性互动,推动代表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聚民智;通过平台为代表提供议政建言的论坛,交流履职体会,分享履职经验;通过平台为代表酝酿、草拟、提交建议提供辅助,并实现建议交办、答复、反馈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通过平台向代表提供代表履职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党政机关文件和信息资料,加载学习课件及视频资源,为代表履职提供参考,为代表在线学习提供便利。

    9.推进人大电子会议系统建设。推动省辖市和县两级人大建设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电子会议系统,实现对会议报到、显示、表决、选举等活动的全过程电子化运行,方便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行使民主权利,提高会议运行效率。2016 年年底前,省辖市和县级人大全面建成人大常委会电子会议系统,有条件的市建成人代会电子会议系统;2017 年年底前,省辖市和县级人大完成人代会电子会议系统建设。探索通过网络对人大重要会议进行视频直播。

    10.推进人大机关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根据我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统一规划和要求,研究制定和实施人大机关接入政务内网方案,实现与党政机关涉密业务的横向互联互通。在省委有关部门指导下,及时做好机房建设、布网和业务迁移等各项工作,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协同办公、无纸化办公,提高机关办公效率。

    11.推进新兴媒体在人大工作中的运用。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开设微信公众号、开通政务微博,发挥其快捷、便利、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及时发布人大工作信息,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形成我省人大政务微信、政务微博集群,发挥集聚效应,扩大影响力。推动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代表小组开设微信群、QQ群等,加强相互交流,提升履职水平。完善公共短信平台建设,加强管理和维护,为联系代表和机关办公提供便利。

    12.推进人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人大履职需求和信息技术发展新趋势,积极完善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业务系统和综合服务保障系统,组织推进重点应用项目的开发,探索建设一套符合人大工作特点的业务应用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和机关运转。

    13.推进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防护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要求,加快建立省人大机关涉密信息系统的分级保护制度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制度,提升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稳步推进采用国产办公软件。严格信息技术服务外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定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方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三、加强对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

    14.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全省各级人大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人大机关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县以上各级人大可以建立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协调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15.研究制定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规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把握趋势,与全国人大机关和省级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相关规划相配套,研究起草2016-2020年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

    16.明确人大机关各部门职责。省人大办公厅牵头负责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和维护内外网络和网站平台,根据人大机关各部门的需求组织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和升级,对机关信息化设备进行统一采购和管理;机关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负责相关信息资源的采集、整理和发布,对相关应用系统提出开发需求、进行内容维护和开展公众回应工作。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7.加强信息化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省人大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实信息化工作机构的人员力量,保证工作需要。省辖市人大机关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专门机构,并充实必要的人员;县级人大机关要有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化工作。各级人大机关要加强对信息化干部的培训,着力提升其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对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的信息化知识和应用技能培训,使之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信息化手段履职行权、开展工作。完善激励机制,对在人大信息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

    18.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在推进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在技术开发、系统维护等方面,要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方式,借助市场和企业的力量,为各级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持。在新闻策划、平台推广等方面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合作,不断提升办网水平,扩大人大网站和各类信息平台的影响力。

    19.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必要经费。全省各级人大机关要积极争取把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纳入党政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在信息化主管部门立项。信息化建设和运维所需资金,应当作为专项列入人大机关部门预算,依照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保证工作需要。

    20.加强各级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上下协同。省人大机关要加强对市、县、乡各级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注重规划衔接,统一技术标准,打造共享平台,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市、县、乡镇人大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对接、协同步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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