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路
信息日报南昌讯季勇、记者黄小路报道: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安排,南昌已向各县区、市直学校累计下达2008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715.048万元,资金来自中央、省、市三级财政。
据悉,从今年开始,我省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此前的生均300元/年,提高到小学生均500元/年,初中生均750元/年,预计将惠及全省34.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