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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骥:不论住什么样的公租房 将使保障对象租金负担大致相当

来源: 新华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3月09日 10:59

2011年3月9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就“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齐骥]:当然,投资方式不同,建起来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成本不一样,因此就可能有个租金上的差异。我们想,不论是哪一种投资方式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政府都要干预或者说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制定。对于由企业来投资,包括购地和建设的,企业为尽快收回投资成本,这类公共租赁住房有可能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甚至于等同于市场价格,向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来提供。

但是政府对租用公共租赁住房对象当中的支付能力不足的个体或者家庭,应该提供必要的租金补贴,也可能是用人单位来提供这样的补贴。这样的话,就使得不论住在什么样的公共租赁住房当中,保障对象的租金负担大致相当。

涉及到社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我们想,更多的优惠政策将会体现在税费减免,融资成本如何通过贴息或者专项贷款的方式来减轻。我们想,通过多种渠道,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在政府的主导下,公共租赁住房今年建近220万套,明年也不会低于这个数,几年下来,使得城镇中等偏下或者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通过这样一个保障形式,能够得到大大的改善。

编 辑: 陈丰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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