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集锦 > 立法 >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 > 最新动态

全国人大环资委在黑龙江省就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展调研

来源: 黑龙江日报  浏览字号: 2015年12月18日 14:28

    [提要] 1日,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鸿举率领的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到黑龙江省就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展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座谈会后,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还将到哈尔滨、牡丹江、鸡西、伊春等地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调研。

    《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至今已有25年,如何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1日,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鸿举率领的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到黑龙江省就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展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胡世英主持会议。副省长吕维峰就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作汇报。

    目前,黑龙江省有高等植物2000余种,陆生野生动物476种,其中东北虎、丹顶鹤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7种,驼鹿、白枕鹤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66种。近年来,黑龙江省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出台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抢救性建设自然保护区、全面开展生态工程建设等措施,保障了北半球鸟类迁徙大通道的畅通,使黑龙江的珍惜濒危野生动物种群出现恢复性增长,成为全国生态环境较好的省份之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居全国前列。

    新形势下,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也面临着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缺乏行政强制权、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野生动物保护资金缺乏、乱捕滥食野生动物案件时有发生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黑龙江省提出强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各级政府资金投入的相应条款、明确建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等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建议。

    座谈会后,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还将到哈尔滨、牡丹江、鸡西、伊春等地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调研。(记者孙佳薇)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