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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维特:以横琴新区为试点 率先对港澳服务企业全面开放

来源: 人民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3月14日 16:46

  CEPA作为内地与香港、澳门经济一体化的其中一项制度安排,可以说是“一国两制”的制度性创新。在CEPA框架下,香港、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关系,可以比WTO其它成员国更为紧密。然而,由于CEPA开放的全面性与港澳中小企业进入需求的矛盾,CEPA在港澳地区,尤其是在澳门的推进差强人意,CEPA推动澳门与内地经济融合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为解决这一矛盾,2008年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五,提出多项开放措施在广东先行先试。2009年初,国务院颁布《珠三角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深化落实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力度,做好对港澳的先行先试工作。”2009年6月,国务院通过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提出:要充分发挥横琴地处粤港澳结合部的优势,推进与港澳紧密合作,把横琴建设成为带动珠三角、服务港澳、率先发展的粤港澳紧密合作的示范区,为澳门经济的适度多元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和发展机遇。

  另方面,随着CEPA的逐步实施和开放,港澳企业在内地发展时,希望获得“国民待遇”的呼声亦日渐提高。

  按照习近平副主席对澳门提出的要求,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抓紧横琴开发的发展机遇,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并根据温家宝总理在刚发表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出的,要认真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港珠澳大桥等大型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珠海横琴岛开发,深化粤港澳合作,密切内地与港澳的经济联系;伟大祖国永远是香港、澳门的坚强后盾;要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发展服务业。我建议充分利用CEPA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以横琴新区为试点,对澳门服务业实行全面开放,并让其享受“国民待遇”,以鼓励和支持澳门企业和市民积极参与横琴开发,推动CEPA的有序落实。

  首先,建议国家鼓励并支持澳门特区政府牵头筹组类似新加坡淡马锡的地区开发公司,为有意参与横琴开发的澳门中小企业,提供参与的机会和条件。

  其次,建议考虑,在CEPA先行先试的制度安排下,以横琴作为试点,广东可以率先在横琴新区内,对港澳服务企业全面开放,实行“国民待遇”。对所有进入横琴的中资与澳门资本实行同一标准,提高对投资企业的吸引力,以更有利于加强粤澳两地的联合开发,并以此作为推进澳门与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在服务业方面合作的切入点。

  从中长期来看,澳门服务业可以在CEPA先行先试制度安排下,以“国民待遇”全面进入广东市场,即CEPA在广东对澳门的服务业全面开放,让澳门服务业在国内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成长、发展。需要强调的是,除了会议展览业、商贸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物流业和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外,澳门在环保节能产业、教育产业、人才培训(特别是在旅游业的专业技能培训方面)等领域都具有潜在发展优势,在药品食品安全检测、医疗保健、美容、应急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银发产业也有相当大的潜在发展空间,可以深入研究如何通过政府的政策支持和CEPA平台加以培育、扶持,使之得到发展、成长。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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