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清辉等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范徐丽泰常委参加会议
吴清辉代表列席会议
林顺潮代表列席会议
梁秉中代表列席会议
蔡素玉代表列席会议
中国人大网讯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2月20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吴清辉、林顺潮、梁秉中、蔡素玉应邀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定于201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两个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联络局供稿 蔡静摄)
编 辑: 王伟
责 编: 沈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