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农委调研报告指出
新农村建设规划要经民主讨论
法制日报讯 记者朱宁宁 “要认真扎实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有鲜明区域特点的美丽乡村,让人们记得住乡愁。”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指出,新农村建设规划要尊重农民意愿,经过充分的民主讨论,防止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以农民群众急需解决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生产基础设施为重点,不要超越发展阶段追求高档次,更不能搞“盆景”。
报告建议,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统筹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切实保证规划实施的权威性、严肃性。结合农村人口流动、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乡村居住状况变化,提高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
报告指出,新农村建设规划还要考虑自然历史文化特点,立足村庄自身资源条件、环境优势和人文特色,宜林则林、宜水则水。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