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会议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相关专题 > 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未成年人保护尚存在薄弱环节

来源: 法制日报  浏览字号: 2014年08月27日 08:43

    法制日报讯 记者朱磊 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强调,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报告指出,一是家庭监护职责在部分人群中没有得到有效履行。从拐卖、遗弃、虐待、性侵、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案例分析,受害人多为缺乏家庭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离异家庭子女和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二是校园性侵、体罚等安全问题和校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学校保护措施在部分中小学校,特别是乡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落实。三是社会保护不力。有些未成年人长期受到虐待、家庭暴力等侵害,邻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干预不够,保护不力。网络上大量存在不健康信息,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负面影响很大。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