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修法的强国之路
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正迎来新一轮改革。
目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后,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的修改工作也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知识产权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同西方发达国家长达数百年的发展史不同,中国并非先发展后再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而是通过改革上层建筑进而推动制度的不断完善。因此,这注定了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制道路的与众不同。
20世纪90年代前后,为了适应改革开放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建立了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体系。
2001年“入世”之初,面对与国际经济接轨的现实需要,中国先后修改了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颁布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向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标准和要求“看齐”。
如今,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指出,2011年中国已经成为全球专利申请第一大国。而且,自2002年起,中国年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十年居世界首位,并于2012年上半年累计突破千万大关。
但中国与“知识产权强国”还有相当的距离。在“2012全球创新企业百强”榜,中国企业连续两年无缘百强;“世界百强品牌”之内,中国只有4个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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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安东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一些深层次的内生性问题逐步集中和暴露出来:在商标品牌效应日益显现的当下,恶意抢注、“傍名牌”现象层出不穷,驰名商标认定纠纷不断,亟待法律进一步作出明确规范。
著作权和专利权保护中,同样面临立法困境:从印刷时代进入网络时代,新技术的挑战呼唤著作权法律制度适时作出调整;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期,专利法需要及时“升级”,以更好地承载提升国家创新能力、促进技术进步的功能和使命。
因此,与之前的立法和修法不同,在一些业内专家看来,对知识产权法律这次新一轮修改,是我国立足本国实际发展需要做出的主动完善,将对提升我国自主创新实力产生深远影响。
知识经济和全球化时代,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早已成为国际大趋势,当前世界各国更是纷纷把知识产权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前不久,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的重要战略决策。
可以预想,知识产权三大法律的修改将为国家新战略的落实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并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推进到一个更自觉、更主动、更全面的阶段,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跨越,以及从知识产权大国到知识产权强国的攀升。“这是我们必须要走的路。”曾参与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三部法律起草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寿康展望未来不禁感慨,“当然,面前这段路程并不比前三十年轻松,可以说,任重道远。”(本刊记者/张维炜)